今年1-11月,全市组织办理法律援助案件超过6500件 法援“撑腰”,让困难群众“打官司”不再

来源:互联网 作者:网络 时间:2022-03-07
戴福钿 卢建倍 近年来,我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援助机构坚持低门槛、先受理、速承办等便民利民举措,致力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为困难群众提供了覆盖城乡、便捷高效、

戴福钿 卢建倍

近年来,我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援助机构坚持低门槛、先受理、速承办等便民利民举措,致力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为困难群众提供了覆盖城乡、便捷高效、惠普均等的法律援助服务。据统计,今年1-11月,全市各级法律援助机构组织办理的法律援助案件已超过6500件,有效缓解了困难群众“打官司难”问题。

80岁的端州居民黄女士是我市众多法律援助受益者之一。今年2月4日,黄女士及其儿子岑生急匆匆来到端州区法律援助处,反映其无偿借给别人居住的房屋被无理“霸占”,多番沟通无果后,他们只好申请法律援助。

原来,黄女士的房屋已无偿借给罗某居住十余年。近两年,黄女士由于年老多病,开销日渐增长,遂想将该套房屋出售,将所得款项用于治病养老。然而,她多次通过电话、报警等方式要求罗某搬离,均被拒绝。

了解黄女士的相关情况后,端州区法律援助处为她开通了快速绿色通道,进行先受理、再审批的流程,并指派广东德锐律师事务所律师苏杨彬作为案件的主要负责人。为帮助黄女士以正当方式追索合法诉求,苏杨彬多次前往派出所、居委会、司法所等地调查案件事实,及时整理案件材料、调取关键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等。今年11月5日,黄女士成功收回了房屋。

不仅是黄女士,受益于法律援助,越来越多困难群众成功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广宁县古水镇居民伍女士也是其中一名受益者。

今年3月5日,伍女士被冯某驾驶的小型普通客车撞伤,经交警认定,冯某承担全部责任。事故发生后,伍女士在医院治疗了近20天,并被鉴定为十级伤残,所需医疗及后续护理费用共8万元。冯某在赔付4.2万元后,便拒绝再赔。因家境困难,无力聘请律师打官司,7月19日,伍女士的儿子向广宁县法律援助处递交了法律援助申请。

了解到伍女士家境较为困难,儿子亦曾是精准扶贫建档户,无力支付后续医疗及护理费用等情况后,广宁县法律援助处随即为其指派了案例承办律师伍良时。通过查阅卷宗、与当事人亲属多次沟通后,伍良时对案件进行了详细分析,并于7月28日将冯某和相关保险公司诉至广宁县人民法院。最终,伍女士胜诉,获赔9.4万元。

因工致伤无法获得应得赔偿,亦是我市法律援助受理案件中的主要类型。不久前,来自湖南省的刘某便在法律援助之下,拿到了“救命钱”。据了解,刘某曾是鼎湖某公司的防水工,今年4月发生工伤事故,截至8月,他都在医院重症监护室接受治疗,经鉴定属于四级工伤。高额的医疗费用令其家庭不堪重负,公司却始终不赔偿费用。

经过多次与公司沟通协商、调解无果,刘某的妻子李女士选择到鼎湖区法律援助处寻求帮助。在确认刘某及其妻子的身份信息等后,该法律援助处当场受理了案件。经过努力,今年11月案件开庭,并判决公司一次性支付153万元的赔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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