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检查发现的问题,你单位要在两周之内完成整改并书面向检查组作出汇报。整改问题必须‘严’字当头,绝不能搞变通、打折扣。”近日,针对某市直单位在巡察整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肇庆市纪委监委巡察整改日常监督检查组对该单位党组成员进行了当面反馈,严肃指出问题、深入剖析原因、限定完成时间。 在为期一个月的时间里,由市纪委监委监督检查部门和派驻机构组建的4个检查组完成了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巡察全部10个被巡察单位整改情况的检查,发现并推动整改问题36个(类)。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要担起巡视整改日常监督责任。肇庆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着力推动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制度化、规范化、精准化,打造巡察整改全覆盖、无死角的监督链条,以此作为“四个监督”贯通融合的新路径、新方法,为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坚持以上率下 层层压实责任 “同志们一定要准确理解和把握‘回头看’政治意义,紧扣推进巡察整改工作现实需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认清形势,切实增强做好巡察‘回头看’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8月18日,肇庆召开会议动员部署十二届市委第一轮巡察“回头看”工作。第一、二轮常规巡察的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等6个被巡察单位整改情况是本次“回头看”的重中之重。 巡察整改是检验“四个意识”强弱的试金石,是衡量“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的标尺。肇庆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市委主要领导每次听取巡察情况汇报都会点人点事、剖析问题原因、提出整改要求,就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开展巡察整改日常监督作出明确指示。 为强化巡察自上而下监督的权威作用,压实市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对所分管单位和领域巡察整改的统筹指导责任,肇庆市纪委监委协助市委建立了《市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抓好分管单位巡察整改工作的意见(试行)》,推行“五个一”工作措施,把被巡察单位的上级分管领导嵌入到监督链条之中,加强市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对巡察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 与此同时,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结合巡察整改日常监督情况,及时向市党政领导班子成员通报其分管单位和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处置办理情况及意见建议,协助市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提升监督的精准度和实效性。2019年以来,市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按照“五个一”要求全程参与了市委第十一轮12个被巡察单位的整改监督工作,构建了巡察整改日常监督上下贯通、同向发力的工作格局。 对巡察整改中敷衍塞责、虚假整改或整改不力、拒不整改等问题,市纪委监委要求严肃问责追责,倒逼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各县(市、区)纪委监委通过问责、发放提醒函或整改通知等方式,督促巡察整改落实工作。近期,广宁县就被巡察单位整改不到位问题发出提醒通知函5份、整改函6份,怀集县发出督办通知书、责令整改通知书4份。 强化制度建设 完善工作规程 “以前,把问题反馈给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后,巡察组就会奔赴新的‘阵地’,而巡察机构只能依靠整改报告了解整改落实情况,日常整改的措施、进度等细节,我们很难全面掌握。”在市委巡察办干部吴少华看来,监督力量单薄、监督手段单一是制约整改监督质量提升的重要原因。 如何推动“四个监督”有效贯通融合,让各种监督力量“攥指成拳”?肇庆积极借鉴和省委巡视做法,探索巡察与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把贯通融合的要求贯彻落实到巡察工作全过程、各环节。 “对口联系的监督检查室、派驻机构收集被巡察单位党组织相关材料的时限应当予以明确,不能无限期进行。”“巡察反馈阶段,党风政风监督室牵头开展的工作内容要细化,不能过于笼统。”这是市纪委监委在研究制定《市纪委监委监督检查室、派驻(出)机构开展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工作规程(试行)》(以下简称《规程》)时干部们激烈讨论的场景。 每一项制度出台前,肇庆市纪委监委都会组织监督一线干部集中研讨座谈,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以《规程》为例,这份制度明确了市纪委监委对口联系的监督检查室、派驻(出)机构等部门从巡察反馈阶段、集中整改阶段到长期整改阶段全过程的监督要点,精细地列出了各个阶段、各个部门的工作任务,让每个环节都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据统计,截至今年8月,肇庆市纪委监委围绕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已先后出台了《肇庆市纪委监委对巡察移交线索规范处置相关工作规定(试行)》《肇庆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巡察机构关于加强巡察整改监督工作协作配合实施办法(试行)》等配套制度8项,为巡察整改日常监督提质提效奠定坚实基础。 狠抓执行落实 凝聚监督合力 “请你将当时约谈这几名干部的谈话记录调取出来,我们要逐一核对。” “请带我们到群众安置房的现场,我们要检查这项工作的进度。” 近日,肇庆市纪委监委巡察整改日常监督检查组前往广宁县,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巡察整改情况开展检查。检查组除了查阅资料、约见当事人,还专程前往安置点,实地检查整改进度,这样较真的态度让被巡察单位直言“压力山大”。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肇庆市纪委监委要求巡察整改日常监督责任部门在健全完善制度的基础上,以“钉钉子”精神强化制度执行力,切实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虽然我们室是第一次开展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工作,但是领导小组在整改之前就对本次专项巡察的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并制定详细的整改监督方案。我们开展监督工作,就像是瞄着靶心开枪。”第七监督检查室干部张程认为,细致的部署不仅为巡察整改工作明确了方向,更为监督检查室开展工作增添了底气。 “在《规程》的指引下,巡察机构、监督检查室、派驻机构紧密衔接,他们不仅在传递承接工作内容,更是在传递承接监督责任。”在肇庆市委巡察办干部吴忠平看来,如今的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工作更像是一场接力赛,巡察组的干部转战新战场时,比以往少了一份顾虑,多了一份信心和责任。 突出精准治理 提升监督质效 “虽然你市住建部门拆除了部分违规建筑,但是如何杜绝工作中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风问题,并没有制定整治预防的长效机制,这些作风问题死灰复燃的风险依然存在。”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巡察中,巡察组向四会市反馈了该市清理整治违法建设项目工作滞后等问题。通过日常监督,检查组对该市住建部门“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整改措施及时进行了纠正。 针对被巡察单位性质特点、行业特色等,肇庆市纪委监委着力发现个性问题和共性问题,推动精准整改、系统整改。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巡察整改监督过程中,市纪委监委梳理出整改见事不见人、新官不理旧账、历史遗留问题整改敷衍、整改长效机制不健全等4类共性问题,并向各被巡察单位汇总通报,要求被巡察单位认真对照、自查自纠。截至目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巡察发现的129个问题中已有118个完成整改,整改取得阶段性成效。 “有监督检查室的前期筛选和初步核查,我们在对巡察发现的问题进行调查时,指向性更加明确,效率自然也就提高了。”谈到如今的工作模式,市纪委监委第四审查调查室干部张德平这样说。 “我们积极探索把巡察整改日常监督相关制度纳入贯通融合‘四个监督’制度建设的总体目标,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统筹衔接,一个科学、严密的监督网络已经初步形成。”肇庆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肇庆正在构建“1+4+N”工作格局,“1”指一个综合实施意见,“4”指四个监督的具体要求,“N”指其他配套制度,全力打造“四个监督”互相衔接、互相推进的监督闭环,相关配套制度群正在有序完善之中。 西江日报记者 陈松连 通讯员 赵季轩 |